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呢?
很多人都会说无非就是那些材料,然后直接提交不就好了。其实不然,对于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仅要准备好材料,还要确定下申办企业是否符合办理的标准,有些时候还要熟知办理的流程,不是一个简单的材料提交就可以概况的。
网络文化许可证的定义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而对于非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是不需要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的。
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首先需要确定申办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详细如下: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企业注册资金达100万以上;
4、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5、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7、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其次,要把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用到的材料准备好,详细如下:
1、申办网络文化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