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上个月月底,接到一名客户,是想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了解到她公司业务以后,经过商榷给对方邮寄去了合同,但是
上个月月底,接到一名客户,是想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了解到她公司业务以后,经过商榷给对方邮寄去了合同,但是客户因为老板出差的原因,一直没有回寄合同,到现在差不多半个月了,就仅仅是这半个月的时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就改了,之前只需要公司是纯内资,公司有三名影视相关的学历人员,公司的基本工商材料,但是现在呢,他需要增项,听起来很简单,但其实相当于之前来说,**多了一份麻烦,第二多了一份风险,谁能保证自己公司百分百增项成功呢?
说这件事的原因就是想告诉各位准备办理,并且有条件办理的,别犹豫,因为国家政策永远都只会越来越严,不会越来越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①定义:<1>指针对于拍摄纪录片、网剧、短视频
<2>指针对于直播行业配合其他资质使用
②审批部门:省广播电视剧(各区)
③审批时间:正式受理后20-30个工作日
④审批条件:<1>公司纯内资
<2>公司有3名影视相关的学历人员(毕业证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
<3>公司的基本资料(执照、章程、法人身份证)
⑤有效期:2年。每年的十二月份用短信通知年检。